聚能能源

运营商投建型模式

01
运营商投建型

由充电桩设备运营商进行系统平台、设备与施工的全额投建。

02
合作双方的投入

充电桩设备运营商:负责充电桩设备与安装施工投入与设备运行维护服务;

住宅小区/工业园区物业:负责提供适合安装充电桩的场地及接入电源。

03
充电收益分配

充电收益:充电收入-实际产生的电量成本-设备通信费(8 元/月/台);

充电收益分成:充电设备运营商;住宅小区/工业园区物业。

合作共建型模式

01
运营商投建型

由充电桩设备运营商进行系统平台、设备与施工的全额投建。

02
合作双方的投入

充电桩设备运营商:负责充电桩设备与安装施工投入与设备运行维护服务;

住宅小区/工业园区物业:负责提供适合安装充电桩的场地及接入电源。

03
充电收益分配

充电收益:充电收入-实际产生的电量成本-设备通信费(8 元/月/台);

充电收益分成:充电设备运营商;住宅小区/工业园区物业。

运维服务型模式

01
设备运维服务型

由住宅/工业园区物业/第三投建方投入设备与安装服务,充电设备运营商进行运维服务的模式。

02
合作双方的投入

充电桩设备运营商:负责充电桩设备系统平台的投入与设备运行维护服务;

由住宅/工业园区物业/第三投建方:负责采购充电桩设备并在适合安装充电桩的场地安装施工及接入电源。

03
充电收益分配

充电收益:充电收入-实际产生的电量成本-设备通信费(8 元/月/台)-充电运维服务费

充电运维服务费标准:0.05 元/度电;

充电收益分成:充电设备运营商;住宅小区/工业园区物业。

个人桩统建统维型模式

01
个人桩统建统维型

由充电运营商与所辖区域内用户沟通个人桩的统一安装和运维服务的模式。

02
合作双方的投入

充电桩设备运营商:负责充电桩设备系统平台的投入、提供充电设备、统一安装服务与运行维护服务;

用户个人:负责购买充电桩设备和安装服务,委托运营商进行设备托管;

住宅小区/工业园区物业:支持运营商统建统维。

03
统建统维的运行优势

在不增加变压器容量前提下保障小区用户充电需求:通过智能化手段,实现桩-枪-车的智慧联动,达到“有序充电”管理,从而达到错峰充电,避免新增变压器设备减少投资。

统一运营管理减少设备安全隐患:实现总表后端充电桩全部实时在线监测运行,避免现有计量表后端走线安装充电设施方式存在无人管理、无监控措施,低压电源线零散等设备安全隐患。

标准化建设管理减少用电安全隐患:设置标准化建设管理体系,实现充电桩安装施工标准化,避免零散报装电表分散、设备走线凌乱不规范等带来的各种用电安全隐患。